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艺磋商采购2025-5号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1号楼主电缆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1号楼主电缆改造项目 |
120000 |
110734.75 |
5. 采购需求
5.1项目概要: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1号职工宿舍主电力主线路原电缆线路老化,设计容量无法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经常过载运行,依照现行国家电气安全规范标准,需对其进行更换。
5.2磋商范围:电力电缆施工、敷设电缆保护管、4单元门洞前破除路面、洞口至餐厅东墙破除混凝土地面、餐厅东围墙拆除人行道路、配电柜周边拆除人行道、墙体开孔、配电箱墙面等。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特别要求
5.4.1安全要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4.2环境保护要求:需满足河南省、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5.4.3文明施工要求:杜绝施工对环境产生污染,符合郑州市安全文明工地施工要求。
5.4.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通过甲方验收。
5.4.5对于拆除工程价格已包含在最终总价中,成交后不再做任何调整
5.5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达到验收条件。
5.6实施地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
5.7质保期限:施工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期限2年,质保期限内出现线路老化或不合格,费用已包含在本次磋商报价中。
5.8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截止本项目开启截止时间,仍在行政处罚作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3.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机电工程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7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8 日8:00 至 2025年12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为远程线上获取
3领取文件提供材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hnyslxcg@163.com ,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地址,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和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综合服务楼(东餐厅楼)319室,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0867516
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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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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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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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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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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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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