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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7-07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ZLZB-2025-FW67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及管理费用:

    4.1最高限价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电动汽车

1.00

2

电动自行车

电费

1.00

服务费

4.2管理费用:学校按不少于500元/台/年标准收取管理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免管理费)。

5.采购需求:

5.1服务内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两个校区引入安装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郑东校区:2台快充(4个充电枪),10台慢充(20个充电枪);电动自行车40个充电头,加遮阳棚2.5m*40m,消防设备。文化路校区:5台慢充(10个充电枪),电动自行车40个充电头,加遮阳棚2.5m*40m,消防设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5.2服务地点:郑开大道132号郑东校区、文化路79号文化路校区

5.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叁年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服务要求:成交方须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期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仍在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现场获取(现场报名需携带现金)。

(2)邮箱获取: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zhengluzhaobiao2@163.com(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XXX公司名称获取XXX项目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磋商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3.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与白沙路交叉口东盛广场9层01号

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电 话:0371-53301569   182371666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徐晓阳

电 话:0371-53301569   1823716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