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2-1056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影视传媒(融媒体)实训中心改造项目(设备部分1)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2年09月0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
| 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3日 - 2022年09月09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4、原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5、原采购信息内容 |
1.本招标文件77页第五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技术证明文件所述内容如下: “第七章 项目技术及要求中已明确的技术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或提供设备互联网上下载打印的彩页截图须表明详细的查询网址并加盖生产厂商印章或加盖厂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或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货物(产品)规格一览表上加盖生产厂家印章,才计为有效货物技术证明。 2.序号(14)电脑摇头图案图案灯 |
| 变更为 |
1.上述要求已明确告知各供应商:仅针对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技术及要求中已明确的技术证明文件才需要提交相应的厂家盖章证明材料,并非所有设备均要求提供,为避免供应商歧义:删除招标文件77页第五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技术证明文件所述内容:“检验报告或提供设备互联网上下载打印的彩页截图须表明详细的查询网址并加盖生产厂商印章或加盖厂商印章的技术白皮书或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货物(产品)规格一览表上加盖生产厂家印章,才计为有效货物技术证明”的描述要求。 2.序号(14)电脑摇头图案灯 |
| 6、更正日期:2022年09月09日13时56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在下载的答疑澄清文件上制作并及时上传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密。给各供应商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
| 联系人:李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
| 联系人:翟向阳 姚刚 侯雷胜 |
|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13\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
|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 |